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农村责令履行土地确权案胜诉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某镇农村社区与相邻社区因草原边界不清产生纠纷,2020年3月,该农村社区向当地旗行政机关提交了确权申请,但一直未收到旗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答复或者处理决定。2020年11月,该农村社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旗行政机关不履行对该社区提出的确权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旗行政机关限期对该农村社区提出的确权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某镇的该农村社区与相邻社区之间,存在草原界限不明、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问题,该社区曾向镇行政机关提出过草原界限纠纷处理申请。2017年9月,镇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书》,该社区对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社区与相邻社区之间的草牧场界限纠纷,属于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草原使用权争议,应由当地旗行政机关处理,镇行政机关无权处理该争议,撤销了上述处理决定。
2020年3月,该社区通过EMS邮政快递方式向旗行政机关提交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及确权申请》,请求对草原使用权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旗行政机关于当天签收了该邮件,但该社区一直未收到其作出的任何答复或处理决定。
该社区于是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相关问题。冠领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行政法领域经验丰富的郭敏慧律师、叶岳挺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收集了上述法院生效判决书、快递单、物流信息等证据,并通过调查得知旗行政机关曾作出过类似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具有履行土地确权的法定职责。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旗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诉讼过程中,旗行政机关辩称:没有收到该社区邮寄的申请履行法定职责的快递,且旗行政机关早在2019年就对当地土地使用权纠纷作出了处理意见,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快递单上载明该社区邮寄的地址和电话均为旗行政机关的地址和电话,物流信息显示旗行政机关已经签收,旗行政机关不能否认收到该快递。
其次,旗行政机关所称已经作出的处理决定,是经有关部门上报土地使用权纠纷后作出的,并非该社区申请,处理决定中也未明确作出决定的程序,未告知救济途径。
最后,该社区于2020年3月向旗行政机关申请履行法定职责,而上述处理决定是在2019年作出的,与本案无关联。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旗行政机关不履行对该社区提出的确权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责令旗行政机关限期对该社区提出的确权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委托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冠领律师以精湛的专业水平和对证据的熟练使用,帮助委托人在解决纠纷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更帮助该社区居民维护了合法权益,得到社区上下人员的一致认可。(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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