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泰安养殖房屋诉撤销安置补偿决定书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19 09:55:45    

  山东泰安的姚先生因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过低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并对《安置补偿决定书》不服,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6月,冠领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运用和充分的证据支持,成功助姚先生撤销案涉《安置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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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先生在泰安一村庄拥有用于养殖经营的房屋及附属物。2021年,因一项工业建设项目,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虽对姚先生的房产和物品进行了清点,但双方因补偿标准问题始终未能达成协议。2024年,征收部门对姚先生作出《安置补偿决定书》,仅愿补偿23万元。姚先生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他的损失已超过140万元,遂委托冠领律所诉讼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刘晓鹏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三方面着手,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

  庭审中,针对征收部门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律师援引我国《土地管理法》指出,征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部门适用2021年的标准进行补偿,无法弥补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违背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立法原则。

  面对征收部门以“房屋无合法手续”为由拒付搬迁费等费用的抗辩,冠领律师结合案涉房屋用于养殖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规指出,养殖场建设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及规划许可,且搬迁费、临时过渡安置费等属法定补偿项目,征收部门拒绝补偿缺乏法律依据。此外,征收部门对案涉房屋的补偿未提供任何计算依据,且单方制作的补偿明细表也未送达姚先生,剥夺了其复核鉴定与陈述申辩权,程序严重违法。

  2025年6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案涉《安置补偿决定书》,并责令征收部门限期重新作出安置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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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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