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衡水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案复议成功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具有方便、高效等特点。河北衡水市村民刘万民经营二十年的门面房被认定为违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刘万民于2023年6月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收到了《复议决定书》,涉案限期拆除通知被决定撤销。
2001年,河北省衡水市某村为发展经济准备建设商业街,鼓励村民报名购买门面土地建房。刘万民作为当地村民,积极响应村委会的号召,出资购买一间门面,大约占地320平方米。按照规定,刘万民一年内便将门面建好并开了一家小商品店。随着周围商铺逐渐建成,刘万民家的店铺每日顾客络绎不绝,收益颇丰。
直到2023年6月,刘万民突然收到相关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称刘万民在当地建设的店铺违反《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
刘万民不明白,自己已经建成二十二年的房屋,怎么突然之间就成为违建了。紧急情况下,他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受律所指派后,黄相海律师立即与团队研讨案情,分析利弊。为避免相关部门直接强拆,冠领律师认为通过行政复议能够更快速解决问题。
于是,冠领律师展开实地考察,并对房屋周围情况进行走访,整理全部证据材料,依法向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在申请书中,冠领律师多角度论证涉案限期拆除通知的违法点:
1.相关部门并没有调查案涉建筑的建设背景、时间、面积等信息,便直接作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相关部门适用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认定2001年的建房行为属于违法,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相关部门适用法律错误。
3.刘万民基于村委会同意建造案涉建筑且相关部门知情,二十年后认定违法建筑,违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明显不当。
4.涉案通知书中没有告知刘万民具有陈述、申辩等相关诉讼权利,违反法定程序。
冠领律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等多个方面举证,力证相关部门的行为存在多处违法,相关部门无力反驳。
上级部门审理后,认定相关部门作出的涉案通知书没有法律依据,遂决定:撤销涉案《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冠领律师精准研判、当机则断,仅用两个月的时间便将涉案通知书成功撤销,迅速且有效地解决了刘万民面临的强拆危机。(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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