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拆迁律师:拆迁方突然强拆房屋如何索赔-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3-11 13:00:50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想得到全面合理的补偿,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由于强拆往往来的猝不及防,导致被拆迁人取证难度陡增,那么此时被拆迁人如何所赔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北拆迁律师:拆迁方突然强拆房屋如何索赔

  湖北的姜先生在老家有一套合法房屋,用于食用菌种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本身的营养和保健价值也越来越重视,所以姜先生在食用菌种植项目上也小赚一笔,他便打算着扩大种植面积。恰巧,就在当年,姜先生这套用于食用菌种植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姜先生以为这是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自己可以借着拆迁一事,获得充足的资金来源。可他没想到的是,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那间用于食用菌种植的房屋突然就拆除,屋内那些用于食用菌种植的相关设备也毁于一旦。

  由于强拆突然,姜先生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因此也不知如何索赔。于是他先将拆迁方诉至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拆迁方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他也咨询相关律师,请教索赔一事。

  很快,姜先生拿到了确认拆迁方强拆违法的判决书,而另一面关于索赔一事,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也有了一些眉目。姜先生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拆迁方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交了被强拆前案涉房屋的照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拆除过程纵, 拆迁方应对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予以清空并妥善处理,并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拆迁方若在违法强制拆除房屋时,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的,在被拆迁人已穷尽举证手段证明其财产损失的情况下,由拆迁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并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拆迁方强制拆除案涉房屋,被拆迁人已经穷尽其举证手段,所以应由拆迁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案涉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应予赔偿。

  律师说法:

  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被拆迁人应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若因拆迁方的原因导致被拆迁人无法举证的,则由拆迁法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北拆迁律师:拆迁方突然强拆房屋如何索赔”一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

  撰稿人:张萌

  审核律师:冯昱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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