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齐全却遭强拆?法院:明显违法-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拆迁变违建”是部分拆迁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时常运用的手段之一。由于许多拆迁户的房屋建筑时间较早,缺少相关的证件,或者因为其他种种原因没能办理相应的证件,导致房屋处于无证的情形。这时就会被拆迁方认定为违法建筑遭到强拆或者受到拆迁方的威胁等情况。但是也存在合法房屋被当作违法建筑而强制拆除的。此时,老百姓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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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涛(文中均为化名)是山东省济宁市A村村民,且在该村拥有一套合法的房屋。2019年1月2日,王国涛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拆迁部门多次与王国涛协商补偿问题,但是均未果。2019年1月25日,镇政府发布《违建拆除通知书》,责令王国涛3日内将房屋拆除,王国涛未予理会。在2019年4月4日,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王国涛的合法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王国涛无奈之下将镇政府诉至法院。
庭审中,镇政府辩解,其虽然作出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但是其并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在县政府组织征收时,王国涛便出示了相应的手续,用以证明其房屋的合法性。但是经过审查,王国涛出示的手续漏洞百出,且没有相应的出处,特别是房屋的位置根本无法确定。因此,王国涛没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而法院则认为,王国涛所提供的建筑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完税凭证等,完全能够证明其房屋属于合法建筑,王国涛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权益。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严重侵犯了王国涛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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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除前,虽然镇政府发布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但与此同时,王国涛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因此,王国涛的房屋属于合法的建筑。而镇政府将合法房屋强制拆除,且并未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则违反了法律规定,明显是违法的行为。故最终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在本案中,王国涛系该村村民,且其拥有合法的关于房屋的权属证件,该房屋是合法的建筑是毋庸置疑的。在镇政府与王国涛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直接将证件齐全的合法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显然没有任何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故应当对王国涛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若在拆迁的过程中,你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一定要准确的分辨究竟真的是违建还是拆迁部门逃避补偿责任故意为之。况且,即便该房屋真的属于违建,也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进行拆除。若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就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 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