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律师:冷冻海产品厂拒不签署补偿协议会怎么办
冷冻海产品厂拒不签署补偿协议,法院支持县政府责令其交出土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0年10月,经某省省政府批准征收其辖区内某市集体土地7.41公顷,冷冻海产品厂所在地块位于该征地范围之内。随后,当地县政府公布了该征收区域《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将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支付给了集体经济组织。
2021年2月10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冷冻海产品厂地上厂房价值为68万元、地上附着物7万元,该笔补偿款已经专户存储。因冷冻海产品厂一直不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县政府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限期交付土地决定。冷冻海产品厂对该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上述决定,冷冻海产品厂仍不服,将县政府和市政府告上法庭。
律师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县政府具有作出被诉限期交付土地决定的法定职权。
该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经省政府批准,县政府公布了该征收区域《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支付给土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冷冻海产品厂的厂房及附属物进行评估作价,该笔补偿款已经专户存储。
经过与冷冻海产品厂协商未达成补偿协议,在征地补偿款已经支付给集体组织、地上物补偿款已经足额专户存储情况下,被告县政府作出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被告市政府,依法受理复议申请,经组织听证,认定被告县政府作出的限期交付土地行为合法,故作出复议决定予以维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法院驳回了冷冻海产品厂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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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