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律师:工厂停产停业损失怎么算
不少工厂在遭遇征地拆迁问题时,负责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什么时候拆迁,补偿多少钱。今天,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的问题。
说到征收补偿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以下几类应当补偿的事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是什么?应该如何计算呢?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含两方面,即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所以,其实就是利润损失;和由于征收而不得不发生的一些必要费用。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按房屋面积计算。
2、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3、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
4.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5.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6.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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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晨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拆迁伪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