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贵阳村民护林四十年遇确权困境,冠领律师厘清争议帮其推翻不予受理决定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15 14:19:08    

  2025年8月的一个清晨,山间薄雾笼罩着贵阳某村。韩成磊坐在长椅上,手捧行政判决书反复读着“撤销省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决定”,眼眶渐渐发红。这场确权维权的第一步,总算迈出去了。为了这片守护了四十年的山林,他跑遍了大小部门、遭遇过推诿质疑,如今终于看到希望,过往的画面,也一幕幕在眼前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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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要从1984年说起。刚满20岁的韩成磊经村委会同意,承包村后60亩荒山。那时山坡杂草删丛生,只剩几棵老松摇晃。“好好干,这片山就是你的了。”老支书的期许,让他从此把日子和荒山绑在一起。天不亮他就背工具上山,清灌木、平洼地、种幼苗。春去秋来,昔日荒山渐渐披满浓绿,风吹过林间沙沙响,像是在说这片土地的变化。

  多年来韩成磊既是承包人,更是守护者。每年防火期,他搬去山上木屋,白天顶烈日巡逻查隐患,晚上就煤油灯记日志。他常对村里人说“这山就像我孩子。”眼里满是珍视。

  可这份平静在2017年春天被打破。几台挖掘机轰隆隆开到山脚,机械臂冲着一棵棵树木挥舞。领头的是贵州恒清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人,硬说山是公司的,还拿出批文。韩成磊看着守了三十年的山林遭破坏,又疼又气,上前理论,却被认为“妨碍公务”,随后民警将他带走做笔录。

  “我守了三十多年的山,怎么就成别人的了?”韩成磊坐在派出所里满是委屈。于是,韩成磊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但棘手的是,这片山在甲县和乙县交界,不同时期的行政文件归属不一样:按1980年坐标,山在甲县;按2000年两县协议,山又划到乙县。

  之后,韩成磊跑遍镇行政机关、县行政机关、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想要个说法,可每次要么得个模糊答复,要么被推去别的部门。“找这个推那个,最后还是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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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听甲县自然资源部门建议,韩成磊抱着最后希望,给省行政机关寄了《边界确权申请书》,请求确权。可省自然资源部门给出《关于不予受理边界土地确权申请的意见》,说他“作为村民不具备申请确权主体资格”。

  绝望之际,韩成磊听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擅长代理土地纠纷维权事宜,便揣材料赴京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郭玉代理本案。

  会议室里,冠领律师根据韩成磊带来的材料逐页分析,找出三个关键问题。一是省自然资源部门错将“林地使用权确权”定性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二者本质不同;二是依相关法规,个人承包林地使用权受侵害时,韩成磊作为承包者有申请确权资格;三是跨市州边界争议该省行政机关处理,省自然资源部门无权受理或拒绝。

  基于此,冠领律师在整理好证据后,代理韩成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时,省自然资源部门辩称纠纷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个人无权申请,且不予受理合理,还质疑证据真实性。律师逐一反驳:韩成磊1984年承包,有合法手续,主张的是使用权;省自然资源部门无权处理跨市州边界争议,不予受理属越权;况且,提供的证据都有原件核对,部分盖了政府公章,前期也经部门确认,真实性无虞。

  2025年8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省自然资源部门的不予受理决定。韩成磊接过判决书,看到“撤销”二字时,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一半。接下来,冠领律师将继续跟进本案,全方位保障韩成磊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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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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