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房屋改造补偿申请无回应如何通过法律程序推进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04 09:29:51    

  陕西渭南的王女士望着自家被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心里满是期待,却迟迟等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答复。从提交补偿申请石沉大海,到行政复议受阻,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她最终推动法院责令复议机关重新处理,为拆迁补偿诉求扫清了程序障碍。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棚户区房屋改造补偿申请无回应如何通过法律程序推进

  2024年,王女士的房屋因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为争取合法补偿,她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同年8月,律师代其向当地县政府提交《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县政府签收后始终未作任何回应,拆迁补偿事宜陷入停滞。

  为打破僵局,冠领律师代理王女士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诉求为“责令县政府履行补偿职责并书面回复”。然而,上级复议机关仅支持“限期书面回复”,以“补偿诉求表述不具体”为由驳回了核心的补偿请求。律师敏锐发现程序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复议申请表述不清时,复议机关应书面通知补正,而非直接驳回。该机关未履行释明义务,实质剥夺了王女士明确诉求的权利。

  随后,冠领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中强调:复议机关未要求补正便驳回补偿诉求,属于程序违法。2025年6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原复议决定,责令上级复议机关重新处理。“终于能让我的诉求进入实质审查了,多亏律师抓住了程序漏洞。”王女士感慨道。

  此案凸显了拆迁补偿维权中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复议机关对表述不清的申请有补正告知义务,这是保障当事人拆迁补偿诉求被公正审查的基础。当遭遇补偿申请无回应、复议被驳回等情况时,被征收人可通过专业律师审查程序合法性,避免因行政机关的程序瑕疵错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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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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