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需要交税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7-30 09:14:27    

  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被征收人除了关心补偿的金额和方式,常常也会疑惑拆迁补偿款到手后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房屋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需要交税吗

  近期,江苏的张女士家老房因道路扩建被纳入拆迁范围,经过和拆迁部门协商,最终确定拆迁补偿为60多万元。拿到补偿款后,张女士心里犯起了嘀咕:“这笔钱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呢?”她特意去咨询了身边的朋友,有人说要交,有人说不用交,这让她更加迷茫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拆迁补偿款由于是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张女士依法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比如张女士用60万元拆迁补偿购买了一套总价70万元的房子,那么对超出部分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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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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