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500多平祖宅因产权纠纷没有拆迁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7-14 09:24:33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产权纠纷是导致被拆迁人无法获得补偿的常见原因之一。许多家庭因为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在面临拆迁时陷入补偿困境。那么,被拆迁房屋因产权纠纷没有拆迁补偿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500多平祖宅因产权纠纷没有拆迁补偿怎么办

  陕西宝鸡陈先生家的祖宅占地500多平米,产权登记为陈先生、大哥、二弟及母亲四人共有。陈母去世后,该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2022年,征收方仅与陈先生大哥的儿子小陈签订补偿协议,就将房屋拆除,完全剥夺了陈先生作为共有权人应得的拆迁补偿。更令人不解的是,征收方竟然认定小陈为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这明显与事实不符。面对这种情况,陈先生委托冠领律师维权。

  冠领律师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获取了征收方的认定依据。随后,律师代理陈先生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申请,在未获回复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后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庭审中,律师重点围绕三个关键点展开论证:首先,通过产权登记证明陈先生等人的共有权人身份;其次,证明陈先生长期居住使用近50平方米房屋的事实;最后,指出征收方与小陈签订的补偿协议存在严重问题。律师特别强调,征收方在未核实全部产权人情况下就作出补偿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文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院后经审理作出判决,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向陈先生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即使存在产权纠纷,被拆迁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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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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