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土地征收补偿款拖欠数年未到位,冠领律师助村民赢复议获限期支付决定
2024年5月,四川南充某个村庄,老林踩着木梯攀上自家房顶,斑驳的瓦片在脚下发出轻微的声响。他扶着褪色的砖烟囱站稳,目光投向远处蓝色围挡圈起的土地。那里曾是他承包多年的70亩耕地与14亩林地,如今黄土裸露,几台挖掘机正轰鸣作业。
老林清楚地记得,2021年9月,村里喇叭通知高速扩容工程征地时,他正背着竹筐在林子里打核桃。“支持国家建设是好事。”村干部当时这样说,朴实的老林没多想,便配合着办理了相关手续。可三年过去,他只拿到9万多元的部分土地补偿款,青苗费更是分文未得。望着那片土地,老林心中满是疑惑和不甘。
看了很久,老林最终下定决心,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向律师说明了自己的遭遇。几天后,冠领律所指派的陈江勇律师来到他的家中。
冠领律师在到访前,已经收集了相关资料。他将一叠文件推到老林面前,指尖轻点在《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用地基本情况统计表》上,说道:“178.75亩集体土地被征收,按每亩45900元算,总计应支付820万余元,但征收部门只付了450万余元。”说着,他又抽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复印件,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您家14亩林地的核桃树,还有70亩耕地的青苗,补偿款早该到您手里了。”
老林回忆起去年秋天时,村委会会计曾说“青苗费在账户里,等分配方案”,可直到挖掘机进场,账户流水都没动静。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立即拟定了《申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并邮寄给征收部门。然而,征收部门的《答复意见》中却载明“占地补偿已领取55%,剩余部分将按程序予以支付。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该费用已下发到村委会账户,因村委会与承包业主存在分配问题目前还在协商中”。
见无准确支付答复,冠领律师随即向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征收部门仍以“补偿方案尚在讨论”“资金调配需时间”为由,拒绝立即支付剩余款项,坚称补偿程序合法合规,对老林的青苗费诉求避而不谈。
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本案中剩余370余万元补偿款未到位,显然违反‘及时足额’的法定要求。”同时,他出示了村委会账户流水证据,“青苗费早在2023年12月就已到账,政府却以‘协商分配’为由拖延发放,这是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表现。”
上级部门经过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征收部门的《答复意见》,责令其60日内支付剩余补偿款及青苗费。
2025年6月的清晨,老林踩着同样的木梯上屋顶。此时,他手里多了份盖着红色印章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远处,高速的路基已初见雏形,沥青路面在阳光下泛着油光。旁边他未被征收的耕地上,新种下的玉米苗正破土而出,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诉说着新的希望。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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