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两层自建房没评估就被拆除,拆迁补偿怎么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24 09:12:54    

  当房屋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无疑是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问题。然而,若房屋未经评估就被拆除,失去评估依据的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城中村两层自建房没评估就被拆除,拆迁补偿怎么算

  李女士是南方某县城的居民,她在县城中心拥有一套两层的自建房,这套房子承载着李女士一家多年的回忆,同时,一楼的门面经营的小生意,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2025年初,李女士被告知房屋所在区域要进行商业开发,将被纳入拆迁范围。

  李女士满心期待,希望能通过拆迁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同时也为生意的转型获取资金支持。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某天外出办事归家,却发现自家房屋已经被夷为平地。李女士惊慌失措,她从未收到任何关于房屋评估的通知,也未与拆迁方达成任何补偿协议。现在房屋被拆,她口说无凭,如何证实自家房屋面积争取拆迁补偿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并且,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应先对房屋进行评估,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基础上,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像李女士这样房屋没评估就被拆除的情况,显然是违反了法定程序。

  虽然房屋已被拆除,无法进行正常的现场评估,但拆迁补偿的确定并非无章可循。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屋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房屋价值。同时,对于因房屋拆除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也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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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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