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委托人主体资格存疑维权遇阻,律师深挖证据帮其敲定适格身份二审改判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12 13:57:36    

  在安徽马鞍山的老街旁,宋敬德望着曾经的童心制衣厂废墟,阳光斜照在断壁残垣上,映出他紧锁的眉头。这座承载着创业理想与百余名员工生计的工厂,在202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中轰然倒塌,由此开启了他长达三年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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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宋敬德响应创业号召,在马鞍山某村创办童心制衣公司。尽管厂房登记在岳父张庆名下,但2011年岳父已通过合法程序将其无偿转让,并完成市场管理备案。从几台缝纫机起步,公司十余年间发展为当地明星企业。然而,2022年5月的清晨,镇行政机关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厂房,价值千万的设备原料被掩埋在废墟中。

  面对这场变故,宋敬德先后四次委托当地律师提起诉讼,但赔偿金额始终与实际损失相去甚远。第四次诉讼中,一审法院以厂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为由驳回诉求。连续的挫折并未击垮他,2024年,宋敬德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刘晓鹏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宋敬德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无被损毁的设备原料该如何定损?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制定了缜密的诉讼策略。

  首先,在主体资格认定上,律师通过调取家庭关系档案、继承权声明公证等材料,证实宋敬德之妻作为原产权人张庆的唯一继承人,已书面放弃继承权,同时结合镇政府多年来与宋敬德就企业经营、征收补偿进行沟通的会议纪要,成功证明其实际权利人身份,破解了镇行政机关对原告资格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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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厂房合法性争议,律师深入研究历史资料发现,厂房建造于2005年,而《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起实施。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镇行政机关以该法认定厂房为违法建筑,属于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同时,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村委会出具的建厂审批证明、历年缴纳土地使用费凭证等证据,进一步佐证厂房建造的历史合规性。

  最棘手的是被损毁设备原料的定损难题。由于强拆时未进行财产清点,企业又缺乏完整的采购票据,律师另辟蹊径,从企业经营数据切入:调取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订单合同,通过专业的产能核算模型,结合行业平均损耗率,科学推算出设备折旧后的价值和存货成本。同时,律师依据《行政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镇政府提供强拆现场影像资料,明确指出若无法提供,则应推定企业主张的损失金额成立。

  在上诉中,律师直击镇行政机关的三大法律漏洞:其一,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法定程序,强拆行为本身已构成违法;其二,未履行对被征收人财产的合理保护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其三,赔偿决定遗漏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法定项目,违反《国家赔偿法》“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基本原则。

  最终,在逻辑严密的法律论证与完整证据体系面前,行政机关未能作出有效抗辩,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原判决及赔偿决定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当判决结果宣布的那一刻,宋敬德如释重负。他走出法庭,深吸一口气,感受着阳光的温暖。街道上,车辆川流不息,行人来来往往,而他,在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后,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正义曙光。(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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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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