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前夫家拆迁离婚约定的房屋份额补偿被忽视,冠领律师助离异女子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6-09 13:44:05    

  在浙江台州生活的林岚(化名),于2024年初怀揣着满心焦虑走进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她一直被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所困扰,苦寻解决之道却始终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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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岚与前夫刘军曾在1999年结婚,婚后住在刘军已建好的一套三层楼房里。200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套三层楼房的三层归林岚所有,二层归刘军,一层作为双方共用的厨房。后来,这套房子所在的地块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林岚一直没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无奈之下,林岚经人介绍,找到了冠领律所。见到律所指派的肖磊律师后,她焦急地倾诉:“律师,这房子的事拖了太久了,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着我的房产份额,为啥我的补偿就没人管呢?您一定要帮帮我。”说着,她将早已准备好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之前与征收方沟通的相关材料一股脑地摆在桌上。

  冠领律师认真倾听林岚的叙述,仔细查看每一份证据材料。随后,他安慰林岚:“您先别急,您提供的这些材料很关键,我们一定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这番话给林岚注入了一丝希望。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行动。2024年8月,冠领律师向当地区政府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然而,信件寄出后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紧接着,在同年10月,律师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主张区政府未履行对林岚的补偿安置职责。但遗憾的是,复议决定以林岚并非建房时的报批家庭成员等理由,驳回了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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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一挫折,冠领律师没有退缩,而是深入研究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文件。经分析发现,虽然林岚不是原建房报批时的户内人口,但她与刘军的离婚协议对房屋分割有明确约定,且离婚后她的户口仍在当地,并单独立户,对照相关政策,林岚符合申请住宅用地的条件。

  2025年2月,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面对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一以贯之的观点,冠领律师据理力争:“当地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离婚后连续单身生活满十年仍未再婚的,可以单独立户申请住宅用地,林岚完全符合这一条件。而且,林岚与前夫的离婚协议对房屋分割清晰明确,其对房屋的权属合法有效,绝非违法建筑。”冠领律师结合具体政策条文,将林岚的实际情况逐一清晰阐述,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观点。

  经过激烈的庭审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林岚符合单独立户申请住宅用地的条件,区政府理应履行对她的补偿安置职责。同时,上级部门的复议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2025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上级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限区政府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林岚的申请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林岚讨回了应得的拆迁补偿权益资格,更彰显了法律对合法财产权属的坚定维护。在此也提醒遭遇类似拆迁补偿纠纷的当事人,当合法权益受困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保存完整证据材料,才能让维权之路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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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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