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未补先征”,拆迁补偿始终成谜该怎么主张
土地征收不应是冰冷的程序,而应饱含对被征收人权益的尊重。那么,房屋被“未补先征”,拆迁补偿始终成谜该怎么主张?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清晨的阳光透过梧桐树的缝隙,洒在浙江丽水叶先生家青灰色的砖墙上。这栋带小院的两层楼房,既是他和家人生活了二十年的家,也是他经营五金店的心血所在。墙面斑驳的瓷砖、门口磨得发亮的石阶,都记录着他起早贪黑的日子。可最近,院墙外突然竖起的蓝色铁皮围挡,像一道冰冷的屏障,挡住了阳光,也让叶先生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几个月前,叶先生第一次听说房子要被征收。征收方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老乡,这边要搞项目,你家房子在范围里,早点准备搬吧。”对方语气轻松,没提任何文件,也没说补偿的事。叶先生当时正忙着整理货架,只含糊应了声:“没正式通知,咋能说搬就搬?”
他没把这话放在心上,直到上周,十几名工人突然开着卡车来到巷口,叮叮当当开始用铁皮围堵他家房屋周边。围挡越砌越高,遮住了店铺的招牌,也断了生意。他好几次想拦住工作人员问清楚,对方却总是摆摆手:“领导让干的,我们也不晓得。”
眼看着围挡一天天把房子“包裹”起来,叶先生的焦虑越来越重。他不明白:征收难道不该先谈补偿,再进行征收吗?为什么自己连补偿标准都不知道,房子就被“围”了起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本案中,征收方未公布补偿安置方案,未与叶先生协商补偿事宜,就采取强制围障措施限制其通行、经营,已涉嫌通过非法方式逼迫搬迁,严重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叶先生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征收方依法公布补偿安置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及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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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