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说法:自建花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该怎么办
当那纸冰冷的拆除通知贴上男子那座倾注心血的花园亭子时,他满心困惑,这温馨的休憩之所,不过是为生活添彩,怎就成了违建?那么,自建花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江苏盐城某地,石板路蜿蜒通向家家户户。孟伯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他家的小院紧邻着一条清澈的小溪,溪边垂柳依依,宛如一幅诗意的水墨画。孟伯是个热爱生活的人,退休后,为了让家人有个更加惬意的休闲之处,他决定在自家房屋旁的一块空地上建造一个花园式的亭子。说干就干,孟伯亲自设计图纸,找来镇上的工匠,选用上好的木材和砖石,历时数月,一座精美的亭子终于落成。
这座亭子充满了江南园林的韵味,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四周种满了各种花卉绿植,玫瑰娇艳欲滴,蔷薇爬满了亭边的篱笆,还有几株桂花树散发着阵阵清香。闲暇时,孟伯会和老伴在亭子里喝茶下棋,儿孙们在周围嬉戏玩耍,欢声笑语回荡在小院里,温馨而美好。
2024年6月,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孟伯家,告知他这座亭子属于违章建筑,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拆除,并下达了拆除通知。孟伯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精心打造的亭子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对于孟伯来说,他认为亭子属于美化环境的设施且未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这一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能成为其违反建设审批手续规定的理由。他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亭子的建设未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使亭子合法化。如果对决定不服,应及时申请听证,并在必要时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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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