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房屋征收遇糟心事,拆迁补偿不公该怎么办
老宅韵味犹存。但命运急转,征收后续风波乍起,房屋被指违建面临强制拆除。那么,房屋征收遇糟心事,拆迁补偿不公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奚先生居住在甘肃白银某村,他的家坐落在村子的边缘,那是一座别具特色的小院。房屋是用红砖砌成的,墙壁上爬满了岁月的藤蔓,屋顶的瓦片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光晕。
2024年3月,随着时代的发展,村子附近要修建一条重要的高速连接线以及县城的部分路段进行拓宽改造,奚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刚开始,奚先生心中满是不舍,但考虑到这是为了家乡的发展,他还是积极地配合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双方经过协商,顺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奚先生按照约定收取拆迁补偿安置费,并将房屋清腾干净。
土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后,奚先生的生活陷入了短暂的迷茫。但他骨子里的那份坚韧让他不甘心就此消沉,于是他决定利用拆迁后剩余的建筑材料,对那些还勉强可用的剩余房屋进行整修、补建。经过一番努力,他将剩余房屋改造成了一个小小的杂货铺,继续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希望能重新开启生活的篇章。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奚先生的杂货铺逐渐有了一些起色,他也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然而,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征收方的工作人员突然来到了他的杂货铺,告知他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向他出示了一份《限期拆除决定书》。随后,杂货铺被强制拆除,沦为废墟。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奚先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奚先生应当充分准备证据,如房屋整修前后的照片、与行政机关沟通的记录、安置补偿协议等,以证明对方强制拆除违法。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房屋征收遇糟心事,拆迁补偿不公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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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