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新房乍起遭强制拆除,拆迁补偿何处寻
男子新房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倒下,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他紧握拳头,眼中满是不解与愤怒。这个原本平静的家为何遭此厄运?那么,新房乍起遭强制拆除,拆迁补偿何处寻?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黄先生居住在四川宜宾某村,他和妻子、年迈的父母以及年幼的孩子一家五口人,挤在那仅有五十平左右的老屋里。那屋子的墙体上布满了蜿蜒曲折的裂缝,仿佛是岁月留下的一道道泪痕。每到下雨天,屋内就会变得湿漉漉的,雨滴从裂缝中渗进来,滴答滴答地打在地上的盆盆罐罐里。黄先生家的耕地不多,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温饱。
为了让家人居住在安全舒适的环境里,他在征得叔叔同意后,在叔叔的耕地旁新建一座房屋。不久,黄先生和几个请来的工匠开始建房,他们一砖一瓦地砌着。房屋在阳光和汗水的交织下逐渐成形,白墙青瓦,在周围的绿色田野中显得格外醒目。
然而,幸福的憧憬在房屋建成后戛然而止,有关部门以占用耕地建房为由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黄先生尽快拆除。当黄先生接到这份通知书时,他的手在颤抖,眼中满是难以置信。“为什么?我们只是想要一个安身之所啊。”他在心中呐喊。次日,工作人员前来执行拆除命令,黄先生的房屋在尘土飞扬中渐渐倒塌。
《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忽视法定程序直接强制拆除黄先生的房屋,黄先生有权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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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