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成泡影,征收方就拆迁补偿反复无常该怎么办
本应顺利进行的拆迁补偿谈判,却因征收方的出尔反尔陷入僵局,他们口头约定的多变令人费解,房屋征收一波三折。那么,口头约定成泡影,征收方就拆迁补偿反复无常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杜女士生活在山东聊城,她的房屋坐落在社区的显眼位置。这座房屋是典型的两层小楼,大门两侧的窗户玻璃擦得锃亮。房屋的外墙是米白色的,由于年代久远,有些地方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里面暗红色的砖块。
周边的邻居们大多经营着小生意,有杂货店、小吃摊,来来往往的人群让这里充满了生活气息。杜女士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把一楼的房屋出租当作门面房,生意一直红红火火。
2024年5月,一纸征收公告打破了杜女士平静的生活。她的房屋所在之处被纳入征收范围。当拆迁的消息传来,杜女士并没有过多抵触,只是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然而,事情远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征收方最初找到她时,提出货币补偿的方案。他们拍着胸脯对杜女士说:“大姐,您放心,我们给您满意的补偿金额,保证不吃亏。”杜女士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心中的疑虑渐渐冲淡。可没过几天,当她再次询问补偿细节时,对方却支支吾吾地说,可能会改成安置房补偿,具体的情况还要再研究。
这种反复无常的态度让杜女士陷入深深的不安,她的心里像是有一只小鹿在乱撞。随着时间的推移,征收方不仅没有确定补偿方案,还对杜女士的房屋采取不定期地停水停电。每当夜幕降临,原本灯火通明的门面房变得漆黑。杜女士看着这一切,却又无能为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面对征收方的非法逼迁行为,杜女士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征收方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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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