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配合签订搬迁协议却被给予低价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
“我好好的房子,这么点钱就想打发了?这也太不公平了!”男人愤懑不平。那么,老人配合签订搬迁协议,却被给予低价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温州某村落,有座房子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它宛如岁月的守望者,见证着这里的变迁。门前的小花园里,盛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为房子平添生机与美丽。这座房子的主人是陈先生,为人坦率热情。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征收,让陈先生的生活陷入巨大的漩涡。
2024年2月,有关部门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决定对陈先生所在的村集体实施房屋征迁安置。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陈先生终身未婚,在此生活了65个年头,他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次月,陈先生同有关部门签订搬迁协议,自行清退房屋并交出房屋钥匙配合有关部门验收。他心想,只要对方能给予合理的安置补偿,他愿意配合政府工作。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像陈先生想象的那样顺利。他一路配合,房子被拆除了,可安置补偿条件却还没有谈妥。对方给出的方案是,房屋给予货币补偿1万元,主动搬迁另奖励每人6666元。陈先生看着方案,心中充满愤怒,他多次提交安置补偿申请,却石沉大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本案中,有关部门未经过合法的评估程序确定房屋价值,且补偿价格明显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陈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冠领说法:老人配合签订搬迁协议却被给予低价拆迁补偿该怎么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