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因手续不全没签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采取强制排险该怎么办
“他们说征收就征收,连个合法的手续都没有,这怎么能行呢?”唐女士心中满是疑惑。那么,因手续不全没签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采取强制排险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江西省萍乡市的这个角落,唐女士家门窗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周围是一片片古朴的街区,狭窄的街道上铺着青石板,街边的小店错落有致。2024年5月,征收部门为建设工程项目,以需要治理环境为由将唐女士房屋所在的片区划入征收范围,并决定实施征收。唐女士发现认为征收没有相关材料,双方未能达成安置协议。
“我们的家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不能就这么草率收场了。”唐女士心中暗暗想着。随后,征收部门对唐女士作出《通告》,并作出《危房排险告知书》,将唐女士的房屋认定为危房,要求其自行拆除,否则将采取强制排险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唐女士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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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