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拆迁补偿决定按照10年前标准执行该怎么办?
“十年了,物转星移,猪肉都不止这个价吧?”男子愤懑不平地说着。那么,拆迁补偿决定按照10年前标准执行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云南昆明四季如春,胡先生的家就在这里。周围的邻居们也都十分友善,大家时常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条街道记录着胡先生日子的喜怒哀乐。2014年3月,胡先生的房子因交通项目建设被列入征收范围。胡先生十分配合征收方的工作。怎料,征收方发布公告后突然没了下文,胡先生一等就是十年。
十年间,胡先生的生活在等待与不安中度过。他时常望着自己的房子,心中充满疑惑和焦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结果呢?”妻子在一旁也忧心忡忡地说:“这日子过得提心吊胆的,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终于,在2024年6月,征收方对胡先生的房子作出了补偿决定。但补偿依据竟然是十年前的标准,丝毫未考虑到时间的变化和市场的因素。胡先生拒绝接受,他不能就这样轻易地被不合理的补偿所打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本案中,胡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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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