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陕西房屋拆迁律师-两套房屋遇拆迁却只给一套补偿是何道理
“你们搞清楚,这房子都是我的!”男子字正腔圆地说道。那么,房有两套,征收方却只给一套拆迁补偿是何道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韩先生来自陕西渭南,他的两套房屋矗立在充满历史韵味的村庄中,是传统的关中民居。只看那高大的门楼,雕花的门窗,褐色的木头墙壁,透露出沉稳雅致的感觉。门前还有棵榕树,周遭的池塘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弋。在这里,时间仿佛静止了。这两套房屋,有套是韩先生父亲留给他的遗产,是韩先生多年来的心灵寄托。
2024年2月,拆迁工作开始,韩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他积极与征收方沟通,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但征收方却说只能补偿一套房屋,理由是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征收方的态度让韩先生焦急万分,手足无措的他决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其中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本案中,韩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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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