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民迟迟未拿到安置补偿款,冠领律师助同村6人行政复议成功
李洋(化名)是山东省菏泽市某村村民,他在村里拥有一套房屋。2023年4月6日,李洋突然被告知,自己家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将用于当地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对此,李洋表现得也比较配合,静待着合理的补偿方案。
然而,现实却与李洋的期望相去甚远。尽管县行政机关发布了补偿方案,但李洋一直未得到任何安置待遇。为此,李洋多次向县行政机关询问何时能够拿到补偿款,但对方一直未给予正面答复,这让李洋原本就不安的心情变得更加焦虑。
一番打听,李洋发现村里其他5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难题,大家商讨后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为此他们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白婧萱律师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采取行动。2024年3月4日,律师代理李洋等人向县行政机关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但两个月过去了,县行政机关并未作出回复。
面对这种情况,冠领律师安慰李洋等人:县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明显违法。律师随后代理他们向市行政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县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县行政机关也给出了自己的立场。他们辩解,李洋等人未提供房屋规划建设许可证或者房产证等材料,在无法证明其房屋合法性的情况下,将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对于违建,县行政机关则无须对其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面对县行政机关的抗辩,冠领律师反驳:
本案中,根据答复材料及听证记录可知,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县行政机关未对李洋等人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县行政机关在明知李洋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形下,未对其签批的文件进行调度、督导,亦未告知李洋相关情况,显属不当。
最终,综合各方证据,市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责令县行政机关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90日内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本次复议结果,为李洋等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之后,冠领律师将继续为实现李洋等人的合理诉求保驾护航!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