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方绕过弟弟妹妹与嫂子签订补偿协议,冠领律师代理起诉维权两审皆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19 10:11:12    

  张大强兄妹四人是福建省福州市人,他们在当地拥有两处父母去世后留下来的老房子。2023年10月,当地房管局发布了一则《征收公告》,张家的房屋均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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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时,张家兄妹的父母刚去世不久。虽然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将由兄妹四人共同继承,但是他们还没有对房屋进行实际分割。然而在此期间,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竟跳过了其他继承人,擅自与张大强的妻子谢萱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得知此消息后,张二强、张三妹、张四妹三人心急如焚,作为家族共同财产,征收补偿的事宜当然不能由谢萱一人说了算,谢萱单方面签订协议书的行为无疑侵犯了其他几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三人赶忙找到大哥和大嫂,希望他们能一起协商解决此事,但大哥和大嫂的态度却异常冷淡。无奈之下,兄妹三人一番商讨后,决定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韩冬律师代理此案。

  三天后,律师快马加鞭赶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分析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与兄妹三人进行了深入沟通。确认好维权方案后,冠领律师便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谢萱、张大强提交了《具结书》等相关资料,坚称案涉房屋目前实际由自己居住并掌管,已经经过村委会的公示且无异议,因此自己被房管局确认为被征收人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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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道:

  案涉房产是遗房产,应当由兄妹四人共同继承,而房管局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仅将谢萱列为案涉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于法无据。此外,谢萱虽提供了《具结书》并经公示程序,但现已有张二强、张三妹、张四妹三人明确提出异议,因此上述程序已不能作为确认案涉房产权属的证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房管局与谢萱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无效。

  然而,谢萱、张大强夫妻俩并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了上诉。鉴于此前诉讼中冠领律师专业的表现,兄妹三人决定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其应诉。冠领律师逻辑严密,逐一反驳了谢萱、张大强的上诉主张。最终,二审法院全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谢萱、张大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张家争执已久的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总算告一段落。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张二强、张三妹、张四妹三人深感满意,他们非常庆幸自己选对了律所,也很感谢冠领律师的努力和付出。(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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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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