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补偿律师-因补偿太低拒绝签字导致房屋被强制拆除怎么办
男子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园在一片轰鸣声中变成废墟,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我的家,我的回忆,都没了。”那么,因拆迁补偿太低拒绝签字,房屋被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淮南某村庄里,绿树成荫,错落有致的房屋散发着古朴的气息。肖先生的家就在这里,一座宽敞的宅院,承载着他多年的回忆和生活的点滴。他勤劳善良,为人正直,日子过得也算不错。2023年9月,当地启动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肖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随后,街道办根据上级部门工作指示开展整村搬迁工作,双方就征收补偿问题开始沟通。经评估后,街道办按同比置换原则,决定肖先生享有302平方米的商品房安置面积。然而,肖先生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我的房子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你们绝对搞错了。”
街道办却提出,“你说的那部分面积,因缺乏规划证,不予认定安置面积。”肖先生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到了2024年7月,街道办以肖先生影响全村公共利益为由对其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肖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就其损失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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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