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苏商铺拆迁补偿律师-小吃店被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8-15 09:48:20    

  “听说了吗?老城区那家超火的小吃店好像出事了!”槐树下的谈资在街头巷尾传播开来,激起了层层涟漪。那么,屋漏偏逢连夜雨,小吃店被强制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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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徐州某条狭窄而热闹的街道上,有家小吃店,是吴先生祖传的家业。小吃店的门口的虽招牌落了些灰尘,上面的字迹依然醒目。店内的桌椅摆放得紧凑而整齐,墙壁上挂着一些老照片,记录着小吃店的过往岁月。

  每天清晨,吴先生都会早早地起来准备食材,他熟练地切菜、调味、烹饪,每一个动作都充满对这份家业的热爱和敬畏。店里的招牌小吃香气四溢,吸引着络绎不绝的食客,生意十分兴隆。然而,城市改造计划的启动打破了这里的平静。2024年3月,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小吃店,向吴先生说明拆迁事宜,并给出补偿方案。

  “这补偿也太少了,我拒绝搬迁,这是我家祖传的店,不能就这么没了!”看着那份补偿协议,吴先生眉头紧皱,坚决地说道。日子一天天过去,征收部门不断给吴先生施压,但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立场。

  5月的某天夜里,月黑风高。吴先生在睡梦中被轰鸣声惊醒,他匆忙起身,赶到小吃店。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那些熟悉的桌椅、炉灶、食材,都已被掩埋在废墟之下。吴先生知道,绝望不能解决问题。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征收方未给补偿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吴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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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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