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旧城改造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为一谈,法院判决:征收决定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7-22 10:01:15    

  山东菏泽的历史源远流长,因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素有“天下之中”之称,在整个华夏文明的传承中占有重要地位。

  林先生作为一名早年从河南迁居到菏泽的外来人士,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菏泽在现代社会对周边人口流动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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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随着时代变迁,菏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虽因独特的文化底蕴保留了古朴的气质,可其三线城市的定位也让菏泽部分地区的基础设施稍显落后和陈旧。所以当地在2018年就将旧城改造提上了日程。然而,当拆迁改造这件事真正落实到老百姓头上时,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其中最愁的,就非房屋被纳入改造范围的林先生莫属。

  据他多方打听得知,虽然本次拆迁计划推进得如火如荼,但项目开发商实际上却面临资金短缺,这将直接影响到拆迁户安置补偿问题的落实,对林先生自是非常不利。

  2023年6月,林先生在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后,及时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称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冠领律所经初步研判后,委派马亚轩律师前往当地办理此案。

  调查过案涉拆迁改造项目和目前的实施情况后,冠领律师了解到,当地行政机关急于征地,为了赶效率,竟将菏泽某区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合改造,罔顾被征收人林先生的房屋位于集体土地上的事实,直接按照国有土地征收的审批手续进行了统一征收。

  而行政机关一旦作出征收决定,意味着被征收人就要尽快腾房交地。开发商在这个节骨眼上拿不出补偿款,林先生作为被征收人依法享受安置补偿的权益根本无法保障。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以征地程序为突破口,提出当前可以先确认案涉征收决定违法,以此为后续协商安置补偿争取机会,同时也可以避免林先生的房屋在短期内被强拆并被强行收回土地。

  因被征收的集体土地房屋并非林先生一家,周边居民得知林先生聘请律师维权后,也借此机会咨询了冠领律师。以林先生为代表的5户居民对冠领律师的方案均表示认可,遂决定共同委托冠领律师以不服案涉《房屋征收决定书》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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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初,本案进入开庭审理,冠领律师明确指出: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案行政机关为实施旧城改造征收案涉土地,依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但被告却未对此提供相关证据。

  其次,旧城改造征地范围内存在部分集体土地,行政机关未履行集体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径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明显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案涉《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应当撤销。

  行政机关答辩时也承认案涉被征土地中存在集体土地,且未进行相应的征收报批手续。

  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但鉴于征收区域基础设施落后,行政机关出于加快城市改造的目的作出案涉决定,符合公共利益,故判决确认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的行为违法,但不撤销。并指出行政机关应当妥善安置被征收人,就土地征收采取后续补救措施。

  在本次诉讼中,冠领律师找准行政机关的违法点,通过以诉促谈,为后期帮助林先生等人与征收方协商补偿事宜增加了谈判筹码。林先生等人也很满意判决结果,对冠领律师的专业实力表示了认可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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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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