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补偿安置方案被撤房屋依然被强拆律师费尽周折助房主获重新赔偿机会
“这是我的房子,别人怎么能签字?”得知弟弟擅自与街道办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李令东心有不满。然而当务之急并非和兄弟争吵,而是尽快撤销这份协议,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李令东系江苏宿迁某村村民,名下有一处宅基地,并自建了房屋,后经多次翻建,实际面积共计700余平方米。后李令东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自家房屋中经营日用百货零售和洗车服务。
2020年8月,李令东的房屋被纳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征收范围,当地街道办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作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因该方案中认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且未考虑到房屋的经营情况,双方并未达成合意。
为争取到合理补偿,李令东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李婧辉律师、钱亚洲律师代理本案。
详细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整合案件材料,代理李令东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通过全面罗列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意见获得法院采纳。
2021年7月,街道办委托评估公司就李令东的房屋、土地等进行了评估。看到内容无误的《房屋勘察表》,李令东放下了心。却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还未等他和街道办进一步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街道办便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导致其损失惨重。
李令东气愤之下找到街道办讨要说法,却被告知他的弟弟已经代他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在未查明房屋权属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协议,无疑已经侵害了李令东的合法权益,他当即要求撤销该协议,无奈却被拒绝。多番争执无果,李令东决定继续委托冠领律所维权。
冠领律师从强拆程序入手,向法院提起诉讼,力证街道办未履行法定的决定、送达、催告及给予被征收人陈述和申辩权利的相关义务,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明显构成违法。
在拿到胜诉判决后,冠领律师立刻协助李令东申请行政赔偿。街道办先后作出《行政赔偿告知书》和《行政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李令东251万元及3.7万元利息。然而,冠领律师发现,《行政赔偿决定书》不仅未计算室内物品的损失情况,其中载明的房屋面积、装饰装修、附属设施价格均低于实际情况。
为帮李令东争取合理补偿,冠领律师联系到当地街道办,表达协商意愿,不料却被以“赔偿金额已覆盖全部损失”为由拒绝。见此,冠领律师果断转变代理思路,启动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撤销《行政赔偿决定书》。
但本案的审理过程并没有想象得顺利,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街道办作出的赔偿决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了李令东的诉讼请求。
冠领律师并未气馁,而是重振旗鼓,重新梳理相关材料,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街道办拆除房屋的行为已被认定违法,李令东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且案涉《行政赔偿决定书》,其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明显不足,依法应予撤销。
经审理,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原判决,并责令街道办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赔偿决定。
经多次周折、多道程序,本案至此终于告一段落。对于这一结果,李令东也非常满意,特意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