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厂房拆迁律师-多年厂房被认定违建后限期拆除不给拆迁补偿
夜晚,男子独自站在寂静的厂房里,月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那么,多年厂房被认定违建,限期拆除不给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3年夏天,广东湛江的天空有些阴霾,顾先生站在自己经营了大半辈子的企业厂房前,心中满是无奈。在这个他熟悉的地方,他一直本本分分地经营着自己的事业。
回想起1996年,那时有关部门为发展经济、拓宽就业渠道,设立了工业开发区,大力招商引资。顾先生经过认真考察,怀着对政府的信赖,毅然与其签订合同。之后,顾先生开启了工副业生产之路。多年来,他的企业不仅为自己带来了收益,还提供了多个就业岗位,在当地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效应。然而,他怎么也想不到,一场无妄之灾会突然降临。
那一天,有关部门在没有进行任何实地勘验的情况下,竟然就向他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顾先生如遭雷击。他看着那纸决定书,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利刃刺痛着他的心。“怎么可能?我的厂房怎么就突然变成违建了?”他喃喃自语,心中满是不解,自己的厂房明明是在合法的框架内建设和发展的。
《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本案中,有关部门剥夺顾先生的陈述权、申辩权,不经调查,随意作出决定。顾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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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