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强拆被街道办说成“协助搬迁”,冠领律师助山东德州委托人起诉维权获胜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6-26 09:39:44    

  常远(化名)是山东德州某村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有一处房屋。2021年年底,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通知他,将对包括他房屋在内的整个村子进行搬迁改造,并口头告知了拆迁安置方案。同村的其他村民都接受了这一方案,并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唯独常远认为补偿过低,拒绝签字,也未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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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当地街道办事处在未提前通知常远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拆了他的房屋。常远认为街道办此举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给个说法,谁知在现场指挥拆除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这不是在强拆,而是在“协助”他完成搬迁工作。

  常远闻言几乎要被气笑了,自家所有的财产都随着强拆被埋在废墟下,难道街道办所说的“搬迁”只是指把他们一家赶出自家住房吗?常远当场表示要起诉维权,对方此时又说征收房屋是为了修建道路,是为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他拒不搬迁的行为导致建设工程迟迟不能完工,严重影响了全体村民的利益,希望他能顾全“大局”,配合征收。

  常远认为他只是想要争取公正合理的补偿,并不是故意阻挠征收,他的诉求合法合理,反而是街道办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双方沟通无果后,常远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郑文婷律师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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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指出街道办在实施强拆前,没有下达任何文件,也没有保障常远的诉讼权利,且街道办并无实施强拆的职权,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条件,显属违法。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后,代理常远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还提出:街道办强拆行为违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没有保障被征收人常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严重侵害了他的财产利益。

  街道办随后辩称:常远在已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另行在其他地块上修建了案涉房屋,违反了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原则,街道办将案涉房屋拆除,属于拆除违建。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案涉房屋在被强拆前,并未经有权机关认定违建,街道办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1月作出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对常远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有理有据地驳斥了街道办的主张,帮助常远为后续申请行政赔偿争取到法律依据,有助于他弥补自己受到的损失。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面对强拆时不要硬碰硬,要学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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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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