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补偿律师-外嫁女遇征收是否享有补偿安置利益
女子眯起眼睛,看着周围熟悉却又即将改变的一切。她想起小时候在这院子里和伙伴们追逐嬉戏的场景,那时的笑声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如今,一切都要被打破,而她却被无情地排除在外。那么,外嫁女遇征收,是否享有拆迁补偿安置利益?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陈女士来自辽宁营口,从童年的欢笑到成年后的点滴,村里的每一砖每一瓦都有着她的记忆。2023年7月,陈女士父母家的房子被列入征收范围。此前,陈女士父母早已过世,陈女士已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宅基地房屋。
当得知房子被征收,而自己却没有安置补偿时,陈女士简直不敢相信。“岂有此理!”她咬着牙自言自语道,心中的不甘如潮水般翻涌。她虽然已经外嫁,但户口并未迁走,这房子始终是她内心深处的根。陈女士决定不再沉默,她要为自己的权益去抗争。她开始四处奔走,找相关部门询问情况,但得来的却是敷衍的回答。
夜晚,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娘家那破旧的房子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心中涌起一股酸涩。她坐在椅子上,默默地流着眼泪,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她知道,这是一场艰难的战斗,但她别无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本案中,陈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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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