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唯一住房被强拆、申请赔偿遭拒绝,冠领律师寓情于法助委托人争取到重审机会
“我当年盖房是经过村里批准的,怎么现在房子被拆就拿不到赔偿了?”接连两次败诉,让胡广元不由心灰意冷。面临案件陷入僵局的难题,冠领律师将如何破局?
胡广元是河南南阳某村村民。2009年,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他在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并经盖章同意后,在宅基地上自建了一处房屋。2020年,当地发布征地公告,胡广元所建房屋正处于征收范围内。
听闻有村民已经签完了安置补偿协议,胡广元不禁憧憬起未来的新生活,然而有关部门发来的一则《限期拆除通知书》却打破了他的期待。有关部门称胡广元的自建房缺乏相关手续,为违法建筑,责令其限期拆除。
胡广元并不认可有关部门的说法,在他看来,自家房屋并非擅自搭建,而是已经经过村委会同意,因此并未拆除房屋。2021年5月,有关部门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组织工作人员拆除了胡广元的房屋,且事后并未与其协商任何补偿事宜。
无奈之下,胡广元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滑若云律师和张宁宁律师代理案件。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搜集了案涉房屋被拆除前后的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并在详细查阅相关材料后,决定从程序角度入手,代理胡广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在一番据理力争后,冠领律师的意见成功被法院采纳。
然而接下来争取赔偿的过程却并不顺利,冠领律师凭借胜诉判决接连提起诉讼、上诉均被法院驳回。有关部门坚称胡广元名下有其他宅基地且已经取得安置补偿,案涉房屋作为违法建筑,已经被行政处罚,不应获得赔偿。
面对此情况,胡广元心中沮丧,但冠领律师并未放弃,决定另寻突破口向上级法院提起再审。针对有关部门的说法,冠领律师进行了深入调查,指出有关部门所称“已经获得安置补偿”的宅基地并非胡广元所有,而是其父亲和大哥的宅基地,且胡广元的房屋并未被作出处罚决定,有关部门提交的被处罚房屋实为胡广元儿子的房屋。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结合胡广元的实际情况,指出:
一、村委会在宅基地审批中履行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胡广元基于对村委会审批建设房屋,其信赖利益应当受法律保护。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综合考量建房人是否产生了信赖利益、建筑物本身是否有危害性等因素确认。
二、案涉房屋系胡广元的唯一住房。根据《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即使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也应当对案涉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和建筑材料费用进行赔偿。
经过多轮法庭质证及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审判决对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得知案件获得了转机,胡广元紧张的心情有所缓和,感念冠领律师办案负责,他特意致电以表感谢。目前,冠领律师正着手重新制定诉讼方案,全力帮助胡广元在再审中争取满意赔偿款。(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