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拆迁律师-不签空白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被推倒怎么办
“这怎么能签?这分明就是个陷阱!”于先生对着前来催促的征收方工作人员怒目而视,他的声音坚定而有力。那么,不签空白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推倒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于先生来自江西萍乡,他家因某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2024年3月,于先生坐在自家的屋子里,心中满是疑虑。面前放着那份所谓的征收补偿协议,存有诸多空白之处。“没有明确的补偿条款,这不是欺负人吗!”于先生咬咬牙,毅然决然地将协议推到一边,斩钉截铁地说:“我绝不会签这种不明不白的东西!”
于先生心中时常涌起一股莫名的不安,他在夜晚常常伫立窗前,凝望着外面寂静而深邃的街道。“一个清晨,于先生被一阵杂乱而喧闹的声音猛然惊醒。他打开门,惊愕地发现一群身着制服的人如潮水般涌到了他家周围。于先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被一点点拆除,心中的悲愤如火山般喷涌而出。之后,于先生四处奔走,寻求法律的援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于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财产损失进行相应索赔。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西拆迁律师-不签空白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被推倒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