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1000多平自建厂房遭强拆,冠领律师助海南一企业维权成功
一座城市有机会承办大型文体活动,对于市民来说,本是人人欢欣鼓舞的喜事。但令海南儋州的徐先生没想到的是,一场普通的文艺演出竟然会影响他经营多年的工厂的命运。
2004年,徐先生为开办工厂,在一片国有土地上斥巨资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厂房。注重规范经营的徐先生,还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双证齐全,是妥妥的合法建筑。
徐先生的工厂经营多年,提供了成百上千个就业机会,是很多职工的衣食父母。几年前,当地因举办文艺活动,该工厂用地被征收用于场馆建设,这块地又成了“香饽饽”。
徐先生并不反对土地征收,但行政机关的征收方式却让他感到失望。有关部门先是直接向徐先生发了一份告知书,通知他要收回土地,随后就委托机构对工厂进行了评估,并据此向徐先生作出了《收地决定》。
即便徐先生在这期间申请了两次听证,最终也未能阻止工厂被强拆。2019年年底,行政机关组织多部门花了两天时间,将徐先生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统统拆除。
事已至此,徐先生只能求助专业律师,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李潇月律师和赵间东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前往当地了解案情,分析了行政机关向徐先生下发的多份通知文件,不仅发现征收评估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而且行政机关也没有依法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就关键的安置补偿问题,行政机关因无法向徐先生提供符合建厂标准的搬迁地,竟直接向其下达了领取补偿款的通知。
鉴于徐先生的厂房已被强拆,冠领律师便以案涉《收地决定》和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为由,提起了土地行政处理纠纷和行政强制纠纷两场行政诉讼,以工厂的名义分别请求法院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地决定》,确认其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但土地行政处理一案进展并不顺利,一审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案涉土地,完全合法,故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冠领律师结合案情实际和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案还有继续争取的空间,决定代理徐先生的工厂提起上诉。
二审中,律师明确指出:行政机关收回案涉土地的本质是征收,应严格按照法定的征收程序依法进行。但行政机关作出《收地决定》时,不仅未依法公示安置补偿方案,侵害了工厂的知情权、选择权、异议权等合法权利,也没有向工厂提供原地安置、就近安置等方式的选择机会,剥夺了工厂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权利。
而且行政机关未经双方协商,单方选定评估机构,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在没有和工厂协商好补偿事宜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未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就通知工厂领取补偿款,严重违反了先补后征的法定程序,损害了工厂的合法权益,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
行政机关则依然以《收地决定》具有行政命令性和强制性为由,坚称该文件合法。
而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作出《收地决定》的程序违法,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上诉理由。但考虑到撤销该文件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判决确认行政机关作出案涉文件的行政行为违法,保留文件效力,并判决撤销一审判决。
就行政强制纠纷一案,冠领律师以行政机关实施强拆前,未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以及相应的强拆公告,没有充分保障工厂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违反《行政强制法》为由,在一审中成功实现了判如所请,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
结果行政机关竟然提起了上诉,试图从拆除厂房时未造成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角度,论证强拆的合法性。因冠领律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点定位准确,一审发表理由充分,在二审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直接参与庭审辩论的情况下,不战而胜,被告的上诉以被法院驳回告终。
至此,就徐先生的工厂被征并被强拆一事,冠领律师代理该工厂提起的两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共计四次审理后,皆以胜诉收尾,徐先生得以维权成功。(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