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补偿律师-有关部门为免去拆迁补偿将房屋认定危房怎么办
“这房子虽然有些年头了,但一直以来都很坚固,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男子不解道。那么,有关部门为免去拆迁补偿将房屋认定危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陈先生来自安徽安庆,在当地拥有一座祖传的老房子。这座房子虽然有些陈旧,但却充满了历史的韵味。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陈先生平静的生活。
2023年12月,陈先生收到了有关部门的通知,告知他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工作人员称:“陈先生的房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威胁到了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为证明房子并不是危房,陈先生四处收集证据。他找到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子进行了全面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陈先生的房子结构完好,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于是,陈先生拿着检测报告再次来到有关部门,希望能够推翻之前的危房认定,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却对检测报告视而不见。在与有关部门的多次交涉中,陈先生逐渐发现了一些端倪。原来,有关部门之所以要拆除他的房子,是为了进行城市开发。
《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时,应当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本案中,陈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撤销危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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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