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福建拆迁补偿律师-看了一眼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就被拆除怎么办
望着眼前一片狼藉的废墟,男子心中充满了无奈。那么,误以为自己已签拆迁补偿协议,结果事情另有玄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赵先生来自福建泉州,他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一位自称是征收方的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家中,递给他一份文件,说是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协议。“赵先生,这是我们的补偿方案。我们保证会按照协议给予您应有的补偿。”工作人员微笑着说道。
赵先生接过文件,匆匆扫了一眼,虽然有些地方看不太懂,但大致意思是明白了。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毕竟,他没有太多时间去仔细研究这份文件,而且他也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当夜幕降临,赵先生回到家中准备休息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正在被大型机械拆除。他试图阻止,但那些机器似乎势不可挡。赵先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被夷为平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没搬走呢!”赵先生感到极度的不安和无助。征收方却镇定自若地说着:“我给你协议时,你不是已同意了吗?”由于现场混乱,赵先生来不及多想。
后来,赵先生想起来自己根本没签过字,只是扫了一眼。为此,他决定搜集相关证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赵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法院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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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