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11户村民房屋未经法定流程被强拆,冠领律师切中关键力证强拆违法
“你们既然已经提前收拾了东西,就说明已经同意我们拆除房屋。”
听到有关部门的这番话,罗浩翔等人有口难辩。提前收拾东西无非是担心有关部门贸然拆除房屋导致贵重物品损失惨重,怎么就成了他们同意拆房的“证据”了?
罗浩翔是山东菏泽某村村民。因交通建设需要,2022年5月,当地有关部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罗浩翔及同村10户村民的土地、房屋均在拆迁范围内。后有关部门多次与罗浩翔等人就补偿协议进行协商,但因给出的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且无法提供安置房,罗浩翔等人并未同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023年9月,为尽快完成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有关部门通知罗浩翔等人提前清空屋内物品,为接下来的拆除工作做准备。尽管心中顾虑着尚未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罗浩翔等人仍是配合搬离了部分贵重物品,以免有关部门直接拆除房屋导致损失惨重。
10月份,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事后迟迟未就补偿方案进一步协商。为此,罗浩翔多次向公安部门报警或拨打相关部门热线电话求助,但结果并不理想。
无奈之下,罗浩翔等人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律所经初步研判,指派了吕晓庆律师和杨芳娟律师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前往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研,搜集了房屋被拆除前后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与此同时,冠领律师细致查阅相关材料文书,确认了案涉房屋征收拆迁的具体流程。
据此,冠领律师确认有关部门强拆房屋的行为在程序上存在违法,并以此为重点制定了接下来的诉讼方案。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全面整合案件材料,代理罗浩翔等11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有关部门以罗浩翔等人已提前搬离房屋为由,辩称拆除行为已经同意,不存在强制拆除的情况。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进行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有关部门在未向罗浩翔等人告知救济措施,也未履行催告程序和强制拆除决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程序明显违法,已经侵害了罗浩翔等人的合法权益。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有关部门强制拆除罗浩翔等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得知自己被拆除的房屋有了进一步维权的可能性,罗浩翔等人也松了一口气。本案提醒大家,遇到征收拆迁相关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