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韩家二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社会保障安置费每亩1.5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11 10:49:28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韩家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胶州市韩家二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社会保障安置费每亩1.5万元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空综保区道路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韩家二村土地位于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二村,征收土地总面积0.9015亩。其中,农用地0.9015亩(水浇地0.2415亩、农村道路0.6600亩)。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面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6.8514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本次征收现状调查时,现状为净地,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再给予村委及产权人另行补偿。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由胶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8514万元,由胶州市财政局拨付到韩家二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胶州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3523万元,由胶州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二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征用科  0532-82289310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冠领律师提醒: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土地确权是什么呢?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土地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这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那么,该如何申请土地确权呢?

  1、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确权申请。

  2、如果确权登记机关接受申请,则直接去登记即可。

  3、如果确权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农民朋友可就其不予确权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

  撰稿人:王晨

  文章类型:A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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