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街道强拆大棚及设施致委托人财产受损,冠领律师助其二审胜诉
“这好几十头的藏香猪可都是我的心血啊!还有我那些花卉苗木现在都被毁了,你们给我支支招,到底该怎么办呢?”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急促的求助声。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这天清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到一名中年男子的来电。
经了解,该名男子名叫周庆光,是青海海东某街道的居民。多年前,他与同街道下辖村子的村民金大壮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将金大壮使用的1.5亩集体土地承租给自己用于发展花卉、苗木及蔬菜生产,租赁期限为10年。之后,周庆光在上述土地上用竹竿等搭建了塑料温室大棚,并在其旁边修建了简易附属设施看护房及猪圈。2021年,有关部门发布公告,该区内将开展闲置废弃温室大棚集中整治工作,而周庆光的温室大棚因被认定为没有使用价值,故也被纳入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
一个月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未征得周庆光同意的情况下,便对案涉大棚及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此次强拆导致周庆光养殖的花卉、苗木及室内物品全部被掩埋毁损。无奈之下,周庆光一纸诉状将有关部门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有关部门未履行书面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为由,仅认定其执行程序违法。判决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周庆光温室大棚、看护房及猪圈的行为违法。周庆光对一审判决不服,这才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的熊雪冬律师、李冰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二审。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前往当地与周庆光见面沟通。同时,冠领律师一边调取一审案卷查阅,一边指导委托人搜寻证据。经过一番取证,律师对被强拆后的现场视频、照片进行了分类留存。基于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冠领律师确定了诉讼思路,并代理委托人周庆光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里的部分错误事实及证据认定。
二审中,冠领律师抓住办案焦点,向中院上诉提出:
首先,由周庆光提供的“案涉大棚及设施被强拆前”的视频可以知晓该处设施温室大棚并非处于闲置废弃状态。在强拆前,该处设施温室大棚仍实际使用;这不仅展现在栽种花卉苗木,还体现在养殖藏香猪等方面。
其次,基于国家出台的自然资源规定,周庆光虽然在手续上存在瑕疵,但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要求其通过整改或者补办备案手续予以纠正,而非否定案涉设施的合法性并强制拆除。
再次,周庆光与金大壮的合同明确了用途为花卉、苗木、高档蔬菜的种植,周庆光实际上也是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建温室大棚也仅仅是满足花卉、苗木种植对温度的要求,并无不当。因此,周庆光修建温室大棚及设施的行为不违反合同约定。
最后,有关部门在强拆前并未对案涉大棚及设施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更未邀请公证机关人员来到现场进行公证。而周庆光提交的拆除后的视频则可明确看出案涉大棚及设施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时,温室大棚内尚有花卉苗木、看护房里的家具也未搬离。此次拆除,给周庆光的财产带来严重损失。故此,请求中院对周庆光的上诉予以支持。
最终,法官同意了冠领律师的上诉意见,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里部分错误事实及证据认定,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收到判决结果,委托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此次维权,冠领律师用精湛的业务水平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圆满落幕!
(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