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补偿律师-婚后拆迁能分割补偿款和安置房吗
结婚时将户口迁入丈夫家,拆迁后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但现在要离婚了怎么办?婚后拆迁能分割补偿款和安置房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合肥的冯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后将户口迁入丈夫的自建房内,该地被拆迁后,张先生获得2套安置房,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还有50万补偿款。现在冯女士欲与张先生离婚,想要分割安置房和补偿款,被张先生拒绝。
在本案中,可以确定的是,冯女士有权主张分割相应的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能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拆迁安置补偿款既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如被拆迁房屋及所占土地补偿以及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等补偿,也包括对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补偿,如困难补助、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因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
因此,除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款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外,其他方面的补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冯女士有权就房屋本身价值补偿款以外的拆迁补偿款要求分割。
关于冯女士是否能要求分割安置房,要看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如果拆迁安置面积按照被拆迁户家庭成员数结合原有房屋面积综合折算,冯女士也是被拆迁安置人员,应当享受拆迁安置利益,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至于具体的份额,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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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