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北厂房拆迁律师-厂房拆迁因没有证件马上要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
法律规定,建筑房屋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房屋属于违建,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可能会因此压低补偿或不给补偿。那么,厂房拆迁因没有证件马上要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北张家口的李先生租地建厂,用于生产经营,并办理了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该地遇上征收,有关部门却以厂房没有规划许可证为由,将其认定为违建并实施了强制拆除,还不给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是违法建设,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情节轻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但强制拆除违建房屋,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被征收人拒不交出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中张先生的厂房不具备上述强制拆除的条件,行政机关越权执法,违反法定拆除程序强制拆除房屋,依法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张先生一方面要搜集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时的证据,一方面可以申请拆迁项目规划审批文件,补偿方案等信息公开,并及时提出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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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