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南商铺拆迁律师-商铺拆迁还没签补偿协议就成了违建怎么办
因为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房屋在拆迁过程中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但没有补偿,还面临着强制拆除。那么,商铺拆迁还没签补偿协议就成了“违建”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长沙的尚先生自建房屋用于商铺经营,该地被纳入征收后,因为一直谈不拢补偿,征收部门就将其部分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尚先生限期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一般通过立案、实地调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履行告知义务、依法进行催告、强制拆除这一程序进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37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本案尚先生已经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要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尚先生可以搜集房屋合法性的证据,以行政机关认定事实不清,违建认定有误,作出的限拆通知违法等理由,及时第一时间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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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