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限期拆除通知漏洞百出被撤销 征收部门“以拆违代拆迁”的计划落空
2023年6月某天中午,河南周口某村村民龚凯军的家中发出一阵争吵声,周围邻居忍不住前往围观,只见龚凯军一边喊着“我不会签字的,我也不搬了”,一边将一群人往外赶。龚凯军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呢?
龚凯军在河南周口某村拥有一处房屋,该房屋于2022年因国道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找到龚凯军协商补偿问题,一开始双方还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然而多次协商未果,龚凯军逐渐失去耐心。
这一次,工作人员提出龚凯军的房屋没有合法证件,不能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龚凯军认为他们是在“威胁”自己,顿时火冒三丈,拒绝下一步沟通,将他们全部赶了出去。
为了得到合理的补偿,龚凯军始终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一个月后,他没有等到征收部门的妥协,反而收到了征收部门作出的《违法违章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
房屋面临强拆,龚凯军决定主动出击。再三考虑后,龚凯军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维权。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肖磊律师接受律所指派后,第一时间对《违法违章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深入分析, 结合实际情况,找到征收部门的违法点。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龚凯军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涉案通知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通知内容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多处违法点,依法应当撤销。
征收部门辩称,龚凯军所建房屋非法占用林地,并且缺少合法证件,采用欺骗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建筑。
对此,冠领律师逐条反驳:
1.涉案房屋建设因历史原因未获得相应的审批文件,并非主观原因造成,征收部门未调查、甄别直接作出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2.涉案通知书未保障龚凯军陈述、申辩、听证权,属于通知内容违法。
3.征收部门作为乡镇一级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拆除他人房屋的执行权,属于越权执法。
4.强拆他人房屋涉及切身利益,应当告知明确的法律依据,可涉案通知书只是笼统列举法律,没有明确指出法律条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冠领律师强调,征收部门作出涉案通知书存在多项违法,且存在“以拆违代拆迁”的嫌疑。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征收部门始终无法举证证明涉案通知书的合法性。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违法违章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龚凯军的维权之路获得阶段性胜利。涉案通知书顺利撤销,成功瓦解了征收部门“拆违代拆迁”的计划,为龚凯军争取到平等谈判的机会。(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