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西公房拆迁补偿律师-没有产权的居住人是否能获得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9-11 09:42:01    

  公房虽是政府或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分配给居民、职工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不一定属于居住人,但不意味着对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公房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不具有相关的权利。那么,公房拆迁,没有产权的居住人是否能获得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西公房拆迁补偿律师-没有产权的居住人是否能获得补偿

  山西太原的徐先生在一间公房内居住长达三十多年,该房产权属于一家煤矿企业。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街道办在未出具任何文件,且没有与徐先生协商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了房屋。徐先生提起诉讼后,法院以其非该公房的所有权人为由,驳回起诉。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的公房产权属于煤矿,被征收人即为该企业,但徐先生作为实际上的房屋使用人,也有权就该房屋的拆迁利益提出主张。

  如果公房的承租人或居住人遇到拆迁,征收方以其非房屋所有权人为由,拒绝给予补偿或安置,当事人应及时地收集强有力的证据,比如录像、双方之间的谈话、照片等,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的徐先生可以委托律师继续提起二审,要求确认街道办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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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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