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四川企业拆迁律师-木材加工厂拆迁以无证为由遭强制拆除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9-04 09:27:56    

  无证房不一定等于违法建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收方要对被征收地房屋进行调查,对于没有证件的房屋,应由相关有权机关查明原因,依法认定后再作出处理,结果也不一定是强制拆除。那么,公司拆迁以无证为由遭到强制拆除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四川企业拆迁律师-木材加工厂拆迁以无证为由遭强制拆除怎么办

  四川宜宾何先生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有关部门就以该建筑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为由,要求他限期拆除,何先生未拆,上千平厂房就被街道办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认定违建时,要考虑案涉房屋的违法程度,是否对规划的实施有严重影响,避免处罚过当。对于没有证件的房屋,行政机关应该认真调查,了解房屋没有证件的原因,而不应该一刀切地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

  在本案中,征收方在何先生的公司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启动违法认定和拆除程序,首先是执法目的不纯,其次是有关部门未经法定的催告、通知程序,就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程序违法,被征收人有权提起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的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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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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