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安徽拆迁补偿律师-棚改拆迁没有补偿就拆房怎么维权
由于行政征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征收应当以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充分的补偿为前提。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那么,棚改拆迁没有补偿就拆房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亳州张先生的住宅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拆迁范围,住宅占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但他还未收到正式的拆迁文件,就被责令限期办理,而且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极低,在拒绝了张先生按照周边房屋市场价格给予补偿的要求后,强制拆除了该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还明确规定,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征收方暴力逼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征收部门征收国有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不到位,协商不成就强制拆除房屋,明显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张先生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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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