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房屋拆迁补偿律师详解什么是拆迁评估
在征地拆迁活动中,拆迁评估的结果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最后能拿到多少补偿。那么,什么是拆迁评估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菏泽郑先生的房屋被征收以后,有关部门曾带人入户评估测量房屋,到协商补偿阶段,郑先生认为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过低,不认可补偿方案,要求提高补偿,但有关部门坚持自己是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补偿标准。
拆迁评估,即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依据上述规定,房屋价值评估的最低值不应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依然不满意,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本案郑先生对补偿有异议,可以审查评估程序以及结果的合法性,依法提起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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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