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委托人房屋不知被何人所拆,冠领律师精准锁定目标起诉维权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7-31 10:41:38    

  2022年12月,一通电话打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来咨询的当事人显得不是很有信心,不断重复着诸如“房子都被拆了,还有维权的必要吗?”这样的话。冠领律师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他回忆、叙述案情。

【胜诉故事】委托人房屋不知被何人所拆,冠领律师精准锁定目标起诉维权胜诉-1

  冠领律师得知,当事人名叫叶山,居住在山西省太原市。2022年3月,当地某区行政机关发布了一份《房屋征收公告》,称要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叶山的房屋被纳入了上述征收范围。

  叶山随即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联系,积极商议补偿事项。2022年9月,行政机关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叶山认为补偿标准与心理预期相差太远,想要继续争取。

  2022年10月,在叶山还未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且未收到任何补偿款的情况下,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除了他的房屋。

  叶山只来得及拍下几张照片,然后多方打听拆房的究竟是谁,但却始终没得到准确答案。这时有朋友提醒他,一个人的力量太过微弱,不如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叶山颇为心动,但心里仍有犹疑:自己花了两个多月都没有打探到任何消息,律师能行吗?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叶山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拆领域经验非常丰富的李静律师承办此案。

  因叶山手中证据材料稀缺,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房屋征收公告》及《征收补偿决定》,发现本次征收项目的征收方包括区行政机关、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其中住房及建设管理部门为征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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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于是以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依据法律向法院提出: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公民针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本案中,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部门,未能举证证明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应以其作为被告。

  第二,叶山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且为合法建筑,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然而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仅在补偿决定作出后不足一个月,在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强拆房屋,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住房和建设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在立案前,叶山也曾疑惑为何冠领律师这么快就锁定了实施强拆的部门,冠领律师依据法律向其做了详细解释。叶山自此对冠领律师心服口服,自房屋被强拆之后一直受挫的信心也重新得以树立。相信叶山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争取到令他满意的补偿。(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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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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